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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人,2月3日前报名

潮州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人,2月3日前报名

文章来源:多直聘人才网
2023-01-26
11669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我市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教育类等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通﹝2017﹞130号)和《饶平县促进教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30日后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承诺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中共党员受纪律处分被开除党籍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岗位
各类学科教师共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其中饶平县第二中学实验学校引进人才使用该校事业编制;其他学校引进人才使用县直人才储备专项事业编制,由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当所在学校空出编制时,引进的人才转用该学校的编制。(公众号对话窗口回复文字“0124”,即可获得下载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ping.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于2023年1月28日至2月3日,将以下材料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rpjyrc@126.com),邮件名为“应聘单位+学科+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
(1)《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公众号对话窗口回复文字“0124”,即可获得下载附件)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3)个人简历;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扫描件;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直接考核条件的确定为考核对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核
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由饶平县教育局通过邮件和电话通知应聘者,未收到通知的,不列为考核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达成意向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签订协议
1.拟聘用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报名材料以及《就业意向协议书》送至饶平县教育局(邮寄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广场西路2号饶平县教育局),办理签约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在此期间弃约或材料不合格的按考核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饶平县教育局电话通知(0768-7506252)。
2.拟聘人员需承诺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可单方取消已签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一)已签约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p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被聘用人员符合本县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的,享受相应人才福利待遇,属国家“双一流”院校、原国家“211”“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和所有院校取得学历或学位的研究生,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10万元;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申请相应的人才补助。
(四)被聘用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各类弃聘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五)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县内工作调动;工作满8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本县。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如出现空缺,经县教育局与应聘人员协商,可在符合条件人员中进行递补调剂。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饶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8-750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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